八世之所以在特鲁瓦会议之后的敕谕中谈及该《法典》,是因为他知道这部《法典》,而非法国人知道这部《法典》各个地方都要遵行教皇敕谕——原注
[1643]这位君主的法典是在公元530年颁布的——原注
[1644]《教皇圣谕》第五卷“论特恩”篇——原注
[1645]杜提勒说,1312年美男子菲利普对奥尔良大学下达了这一敕令——原注
[1646]博马努瓦《博维西斯习惯法》第一章,介绍了法官的工作内容——原注
[1647]拉·托玛希耶尔《贝里旧风俗》第十九章:就像采地上的人互相审判一般,村镇中的市民也互相审判——原注
[1648]这种变化发生在悄无声息之间在1402年,布提利亚订立遗嘱的时候,还有案件是臣属负责审理的,在《乡村记录全集》这本书的第一卷第二十一篇,他谈到诉状的格式:“法官大人,此间参与案件审理的既有高级法官,也有中级法官和低级法官;既有法院、法庭、法官,也有臣属和执达吏”但是,由臣属审理的案件,只能是涉及领主和附庸封建关系的案子参见《乡村记录全集》第一卷第一章第16页——原注
[1649]领地法官并不参与案件审理这一结论,是从布提利亚的《乡村记录全集》中一份领主交给法官的文件的格式推断出来的,参见该书第一卷第十四篇;另一个证据,可以看看博马努瓦的《博维西斯习惯法》第一章“法官”,掌控审判进程是法官唯一的工作“聆听当事人的申诉,询问当事人是否愿意接受,法庭以其申诉为基础做出的裁决,就是法官必须在附庸的见证下完成的工作”另见,圣路易的《条陈》第一卷第五十五章、第二卷第十五章“当法官不肯给出判决”——原注
[1650]博马努瓦《博维西斯习惯法》第六十七章第366页,第六十一章第315—316页;《条陈》第二卷第十五章——原注
[1651]这项规定颁发于1287年——原注
[1652]“如此一来,当他们在工作中玩忽职守,就可以受到上级的惩处了”——原注
[1653]参见年龄和亲缘关系的证明方法《条陈》第一卷第七十一章、第七十二章——原注
[1654]博马努瓦《博维西斯习惯法》序——原注
[1655]参见劳里哀的《法令集》——原注
[1656]贝里和巴黎的习惯法也是以这种方式编制完的参见拉·托玛希耶尔的《贝里地方习俗法古今全览》第三章——原注
[1657]参见《美国观察家报》第十期——原注
[1658]塞西里乌斯说,这种惩罚方式,以他所见所闻,从未实施过,或许根本就不存在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