没看原始资料这些概念在法律著作中说得很清楚[2133],他若看了,就不会全都弄混了他会知道,利率十二分之一在何时、在什么情况下代表月息百分之一,在何时、在什么情况下又代表年息百分之一;就不会误以为百分之一里的十二分之一代表百分之一了
每借出一百盎司黄铜,债权人可拿十二盎司的利息,也就是年息百分之十二,这是利率规则尚未出现时,罗马人采用的惯常做法但是,因为十二盎司黄铜就是一阿司,所以对债权人来说,一百盎司的年利率为一阿司;另外,因为计算利息时常以月为单位,所以六个月的利息是半息或者半阿司,四个月的利息是四分之一息或者三分之一阿司,三个月的利息为三分之一息或者四分之一阿司,一个月的利息叫作月息或者十分之一阿司这种百分之一的月息或者百分之十二的年息,之所以会叫作百分之一的利率,就是因为一个月每一百盎司可以收取一阿司的利息反对者知道什么是百分之一利率,但他不会用,要不然也不会弄得乱七八糟
所以说,这不过是一种存在于债权人和债务人之间的手段、公式或者规则,是用来计算利息的,也就是以年息百分之十二为标准进行计算,在当时,这种利率最为普遍就算有人按年息百分之十八进行放贷,计算方法也是一样的,每个月将多出三分之一的利息,如此一来,一百盎司的贷款,每个月可以获得一阿司半的利息
这种罗马人旧有的利率计算方式,不仅为债权人和债务人设定了时间标准,还为利息的支付提供了便利这种计算方式,直至罗马人制定有关利率的法律条文,也仍在使用之中,只不过立法者并未使用而已立法者力图制定一套公共法令,它的计息标准是年,而非月阿司、半阿司、三分之一阿司、四分之一阿司等计算单位虽然得以沿用,却不再具有原本的含义了即十二分之一利率代表年息百分之一,三分之一利率代表年息百分之三,四分之一利率代表年息百分之四,六分之一利率代表年息百分之六如果十二分之一利率代表的是月息百分之一,那按照法律规定,三分之一利率就该是月息百分之三,四分之一利率就该是月息百分之四,六分之一利率就该是月息百分之六要知道,立法的目的应该是降低利率,若是像上面说的那样不是年息而是月息,那法律比高利贷都狠了,这也太荒唐了
由此可见,这些实情,反对者并未区分清楚为了让大家知道,他说那些话时虽然中气十足,却无法说服任何人,我将把他的话写在下边,他说[2134]:“塔西佗说的其实是月息,可作者却凭空把它想成了年息,所以塔西佗并未说错债权人每个月可以得到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