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各个时期有关贷款合同的法律,作者在第二十一节和第二十二节[2129]进行了论述,他的批评者暂时走下神学家的宝座,当了一回渊博的学问家但是我们立即发现,他还是没能弄清自己所要谈论的问题,结果这个学问家也没做对第二十二节,大家不妨看看[2130]
“很明显,塔西佗的‘《十二铜表法》规定了百分之一年利率’这一说法是错误的,那其实不是《十二铜表法》的内容,而是我下面将要谈到的另一项法律规定的在议决债务人和债权人纠纷的过程中,《十二铜表法》并没有被谁拿来当作权威使用,可见它并没有做出这样的规定同样的,它连只言片语都没有出现在高利贷中一个人哪怕只了解一点儿罗马历史,也都会知道此类法律绝不可能在十大保民官执政时代制定出来”距此不远,作者又写道:“得益于保民官杜伊鲁斯和麦耶尼乌斯的运作,罗马历398年通过了白马年利率降解为百分之一的法令该法令就是塔西佗那个错误说法中的十二铜表法在罗马人为规定利率而制定的法规中,这是开山之举”现在,我们不妨来讨论一下
按照塔西佗的说法,《十二铜表法》为罗马人限定了利率,但作者认为并非如此作者说,塔西佗误将另一项法令当成了《十二铜表法》,该法令颁布的时间比《十二铜表法》晚八十五年,是由护民官杜伊鲁斯和麦耶尼乌斯共同制定的塔西佗还说这项法令是罗马人关于利率的第一项法令批评者又是怎么说的呢?他说塔西佗说的那个百分之一利率,是月利率,而非年利率,所以并未说错但是,我们要探讨的是利率的问题吗?我们探讨的明明是《十二铜表法》到底有没有关于利率的规定作者之所以认为塔西佗的说法是错的,是因为他认为十人团并未在《十二铜表法》中颁布条令以限定利率反对者在这个问题上支持塔西佗的依据却是,他认为塔西佗说的百分之一的利率是月利率,而非年利率所以说,我认为反对者弄不清问题出在哪里,不是没有道理
但是,我们也要弄清另一个问题,即塔西佗说的那项法律,它所规定的那百分之一的利率,究竟是年利率还是月利率作者认为是年利率,反对者认为是月利率反对者对罗马法并不熟悉,他若是足够谨慎,就不会和作者辩论罗马法,并否认这一事实了,即他不只是不懂,也弄不明白事实上,他只要翻一下卡尔韦努斯或卡尔编的字典[2131]就能知道,利率十二分之一指的是年利率百分之一,不是月利率百分之一,因为上面写得很清楚他若是找学者问一下也能知道这些知识,苏迈兹的书里就有[2132]
百手的居阿司可以为我的思想做证
他一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