造成的诸多困难
第二十二节对上一问题的补充
优良的习俗如果已经养成,一个民族的法律就不再那么复杂柏拉图说[839],拉达曼提斯[840]之所以能够极快地处理任何一个案件,是因为他治下的人民都有虔诚的宗教信仰,而他又让案件中的当事人为自己供词的诚信立誓他还说[841],在没有宗教的民族当中,如果当事者不像法官和证人一样丝毫不会受到案件影响,则不能使用让他们立誓的方法
第二十三节法律向习俗靠拢
在拥有纯粹习俗的时期,罗马人的刑律不包括对挪用公款的特有惩罚他们认为,对这种罪行最重的惩罚就是责令他们退还全部钱财事实上,一旦出现这种行为,人们就觉得它可耻至极了关于这个问题的例证,可参考西庇阿的那次审判[842]
第二十四节对上一问题的补充
有的法律规定,由母亲来监护丧失父亲的未成年人,这种法律注意力的重点落在对人身的保护上;有的法律规定,由最近的继承人来监护丧失父亲的未成年人,这种法律注意力的重点落在对财产的保护上如果一个民族的习俗已经变坏,合适的选择是前者,即由母亲监护未成年人在有一些民族中,法律依然相信公民的习俗,因而未成年人的监护权一般可以任选其一或兼取两者
这个方法是符合罗马法精神的,这一点仔细思索一下罗马法就能够发现我们真的应该对罗马人制定十二铜表法时表现出来的习俗表示叹服在那时,未成年人的监护权就交给了可以优先继承财产的最近亲属,立法者考虑到,最近亲属的确有这个义务而且,人们不觉得这种安排会使被监护人身处险境,尽管监护人确实可以从被监护人的死亡中获利后来,立法者的思想随着罗马人习俗的改变而发生了改变在立遗嘱时,替代年幼被监护人来继承遗产的那个人,的确有可能谋害前者[843],为此,盖尤斯[844]和查士丁尼[845]提出的解决办法是:立遗嘱者在遗嘱中写明,让替代继承者立两份继承替代书,一份是一般性的,而且要公之于众;一份名为未成年人继承替代书[846],规定多少年以后才能打开之所以提出这些措施,都是因为罗马人产生了从未有过的担心和防范
第二十五节对上一问题的补充
基于罗马人的习俗,罗马法规定人们在结婚以前可以随意赠送彼此东西,一旦结婚就不可以了罗马人所追求的婚姻生活,是简朴、简单而实在的,这不是说他们完全不期待家人浓厚的关爱和照顾,以及一生的幸福
同样基于当地习俗,西哥特法规定[847],男方不能把自己财产大于二分之一的部分赠送给将要娶的女子,而且,婚后第一年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