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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五章 气候何以影响民事奴隶法(9)

要求重新把已解放者变成奴隶的请求,理由是他们忘恩负义,而皇帝给出的意见是,任何总体的规定都是不可行的,只能一个案件一个案件地专门审理

在这个问题上,我几乎没有资格去指导一个良好的共和国应该做出怎样的规定,在很大程度上说,它要依具体情况而定现在,我想把我的想法说出来:

如果突然决定要解放众多奴隶,相应条款不要出现在总体性法律中发生在弗尔希尼安人[675]当中的一个后果大家都已知道,就是大批奴隶被解放,并成为选民的多数,后来又有一项极坏的法律——被解放的奴隶获得了占有自由民之新娘初夜的特权

共和国要在无形之中新增一些公民,可以有多种方法来完成奴隶积攒足够的钱财来赎买自由这种事,法律就可以允许摩西律法曾规定,希伯莱人最多只能在六年的时间内使用奴隶[676],现在的法律也可以做出类似的年限规定奴隶当中,每年都有一些由于年龄、身体情况、辛勤工作等原因而能够自立,趁机释放他们也是一个不错的办法根本性的办法也未尝不可,比方说,让自由民去承担原先由奴隶从事的经商、航海等一批工作,这将大幅减少奴隶的数量,甚至消除了奴隶制的弊病其中的道理是,由于有大量工作只等着奴隶去做,于是就有了众多的奴隶

但是,如果一次性解放许多奴隶,他们对原先主人的义务,就应交由公民法来做出规定,或者采用替代性办法,即把这些义务明确写在释放契约上

一个政体即便是向着平民的,也不应由下层民众掌握政权,因此我们认为,获释奴的政治地位,不应超越他们的民事地位

罗马曾释放大量奴隶,并制定了值得佩服的法律虽然被释奴没有通过法律得到很多东西,但法律不再排斥他们,他们可以自由地做任何事在立法工作中,虽然他们只能在某些方面参与,但他们在这些方面做出的决议,几乎不会受到任何限制他们可以获得充任公职甚至神职[677]的特权,但是,由于他们在选举上的实际地位是不利于他们的,因而这项特权在某种程度上等于不存在他们需要缴纳一笔税款才可以获得当兵的权利,而这项税款与取得选举权所需税款相当他们能够完全自由地与自由民通婚[678],但是,跟元老家族的成员结婚是不允许的最后要说的是,他们的子女跟他们不一样,生来就是一个自由民

第十九节太监与获释奴

多人执政的政体下一个很能奏效的办法是,确立法律使获释奴隶的地位稍微比自由民低一些,并使他们不至于对此感到厌恶但是,政出一人的政体却不能在这方面有什么作为,因为一切都要服从于奢靡与专横的要求而且,在这种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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