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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二章 确立政治自由的法与公民的关系(9)

原因竟然是为了遵循“还没有达到婚嫁年龄的女子不能处以死刑”这一古老的罗马习俗[531]这位暴君哪里知道,他在遵循习俗的同时,却践踏着优良的民风

日本官吏的做法更是荒唐至极,比如,他们在广场上把妇女脱光衣服示众,还强迫她们像畜生一样爬行[532]再比如,他们让一个母亲对儿子……让一个儿子对母亲……[533]简直没法说,这些行为不单让廉耻为之战栗,就连大自然也瑟瑟发抖

第十五节为控告主人而释放奴隶

为了使奴隶能揭发其主人,奥古斯都立下这样一条规定:如果拥有奴隶的人密谋反对他,那么就公开出售这个人的奴隶[534]要特别重视对发现重大罪行有帮助的线索因此,在那些蓄养苦役奴的国家里,奴隶虽然不可以做证人,但成为告发者则是理所当然的

主人意图谋害塔尔昆的计划就是温德克斯[535]揭发的,尽管如此,温德克斯却不能以证人的身份出现在指控布鲁图的儿子的案件里为国家做出重大贡献的人被还以自由之身,是无可厚非的,但是并非出于让其为国家做出重大贡献而还其自由之身这样的目的

这也是为什么塔西佗皇帝会下令,奴隶不能以证人的身份出现在任何案件中,不能提供对其主人不利的证言,就算是在大逆罪案[536]中也一样查士丁尼的法令汇编并没有收录这条法律

第十六节诬告大逆罪

说实在的,罗马的皇帝们虽然制定了那些令人痛心的法律,但这并非是他们自己的主意,要怪就怪苏拉[537],对诬告者不予以惩罚就是他教导的,没过多久,诬告者居然还能得到奖励[538]

第十七节对阴谋的揭发

在《旧约·申命记》[539]中有这样一条律法:“如果有人暗中引诱你,让你去信奉其他的神,你必须用石头将他打死,不论这个人是你的兄弟,或是你的儿女,或是你的娇妻,或是你可共生死的朋友,不单是你,还要号召民众一起动手[540]”这条法律显然给予了一切罪行极大的方便,所以,它不能用作我们所知的大多数民族的民法

还有一些国家法律规定:遇到阴谋不揭发者,一律处以死刑,就算与阴谋没有一星半点儿的关系也应如此君主政体国家如果要实施同样的法律,最好加以限制,因为这是一条相当狠毒的法律

在这样的国家里,把大逆罪划分等级是极其重要的事情,这条法律也只能是针对最高级的大逆罪才可不加限制地使用

在日本,就算是非常一般的案件,知情不报者也以死罪论处这也是日本法律违背人类理性的地方

有两个女子,一个是情场上坏主意很多,另一个是知情不报,结果两人被判死刑,刑罚是被禁锢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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