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714年第五十四节——原注
[1949]“她们对从国库中得到的土地、财物或城堡无论如何处置,不管是送人,还是自用,她们都无权置喙,只能永远听之任之”——原注
[1950]见图尔的格雷瓜尔所著《法兰克史》第九章,另见615年克洛泰尔二世所颁敕令——原注
[1951]参见《法规》第一章第十四条,这条法令既适用于永久赐予的资产,也适用于原本是恩赏但后来变为永久赐予的资产:“归属权是他或者是国库的物品”另见《法规》第一章第十七条——原注
[1952]《法规》第一章第十三条——原注
[1953]《萨利克法》第四十四章、第四十六篇第三节和第四节、第七十四篇——原注
[1954]《李普艾尔法》第十一篇——原注
[1955]参见《李普艾尔法》第七篇;《萨利克法》第四十四篇第一节、第四节——原注
[1956]《萨利克法》第五十九篇和第七十四篇——原注
[1957]《萨利克法》第五十九篇和第七十四篇:“不在国王的领地”——原注
[1958]《萨利克法》第五十九篇第一节——原注
[1959]《萨利克法》第七十六篇第一节——原注
[1960]《萨利克法》第五十六篇和第五十九篇——原注
[1961]《萨利克法》第七十六篇第一节——原注
[1962]《萨利克法》第七十六篇第二节——原注
[1963]维尔农宫883年敕令,第一条和第三条——原注
[1964]查理曼812年颁布的第二项敕令的第一条和第三条——原注
[1965]heribarnnum,指的是对不肯投身法兰克军队的人收取的大额罚金——原注
[1966]朗贝尔·安德尔曾经说过:“让继承人接受财产还是比较稳妥的”载于迪康热《晚期拉丁语和希腊词汇》,词条“自由地”中——原注
[1967]这些法令迪康热在词条“自由地”曾经引用过,加郎在《论自由地》的第14页和之后若干页中也有引用——原注
[1968]参见802年颁布的第二项敕令的第十条,803年颁布的第七项敕令的第三条,某年颁布的第一项敕令的第四十九条,806年颁布的敕令的第七条——原注
[1969]806年颁布的第五项敕令的第八条——原注
[1970]图尔的格雷瓜尔所著《法兰克史》第六章第四十六节——原注
[1971]于是他废除了对教会有利的遗嘱,将他父亲给教会的赏赐收了回去这些赏赐后来被贡特朗还给了教会,不仅如此,还另有其他赏赐参见图尔的格雷瓜尔所著《法兰克史》第七章第七节——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