参阅狄特·李维的《古罗马史》第一部第二卷第19页,迪奥尼西奥斯·哈瑞凯纳斯的《罗马古代史》第十卷第627页、第645页毋庸置疑的是,司法权在没有设置司法官的时候是掌握在执政官手中的——原注
[446]参阅《法制》第四卷非常案件,指的是不按正常程序审理的案件——原注
[447]参阅迪奥尼西奥斯·哈瑞凯纳斯的《罗马古代史》第十一卷第709页最让人痛恨的是,保民官们往往单独审理这些案件——原注
[448]即公元前495年——译注
[449]参阅迪奥尼西奥斯·哈瑞凯纳斯的《罗马古代史》第四卷第360页——原注
[450]拉丁文作——原注
[451]从塞尔维法、科里尼法等法的一些片段,我们可以看到,对于那些必须被惩罚的罪行,这些法律是怎样指派法官的对于法官的指派方式,法律规定有三种:一是抽签,二是挑选,三是挑选和抽签二者兼用——原注
[452]西塞罗说:“不论是关于公民名声的案件,还是关于金钱的小案件,如果那些人没有经过当事人各方的同意,我们的祖先都不愿意让他们来审理案件”参阅《为克伦希奥辩护》——原注
[453]参阅塞涅卡的《论恩惠》第三卷第七章末尾——原注
[454]参阅昆提利安的《雄辩术》第四卷第54页,1541年的巴黎版——原注
[455]许多被称为十大法官的官员一起进行审讯,由一名司法官领导参阅庞波尼乌斯的《法学溯源》“法律”第二卷第二十四节——原注
[456]庞波尼乌斯在《法学阶梯》第二卷第六节中说:“执政官不能宣判罗马公民的极刑,除非有罗马人民对其进行吩咐”以资参考——原注
[457]参阅迪奥尼西奥斯·哈瑞凯纳斯的《罗马古代史》第五卷第322页——原注
[458]按百人团划分而召集的人民会议叫百人团人民会议曼里乌斯·卡皮托里尼的审判也是在这种人民会议上进行的参阅狄特·李维的《古罗马史》第一部第六卷第二十章——原注
[459]参阅庞波尼乌斯的《法学溯源》“法律”第二卷——原注
[460]参阅乌尔比安的《纪要》,其中的一些片段提到了科里尼法的相关内容这些文字被记录进了《摩西律例与罗马法校勘录》第一题,题名为“暗杀与杀人”——原注
[461]参阅狄特·李维的《古罗马史》第四卷第一章罗马340年,也就是公元前414年,就是按这个方法调查珀斯图尤斯被杀案的——原注
[462]狄特·李维在《罗马编年史》第一代史第九卷中对加布亚的秘密谋划进行了相关叙述其中说,意大利的检查任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