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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十章 法兰克人在法律方面的封建思想与构建君主政体的联系(7)

的人,在他们的生活中,没有哪种技艺是必须具备的,那间小草房[1729]是他们对于土地仅有的要求他们和首领一起出生入死,为的不是缴税或收税,而是想要得到战利品在发明税收之前,人们先是享受到了其他技艺带来的好处

西尔佩里克和佛雷戴古德曾经制定一种临时税收,要求罗马人必须缴纳这种税收的形式是,一阿庞[1730]地缴纳一陶罐葡萄酒[1731]事实上,撕毁纳税名册的并不是法兰克人,而是神职人员,当时所有的神职人员都是罗马人[1732]城市居民是此种税赋的主要缴纳者[1733],而在当时,几乎所有市民都是罗马人

图尔的格雷瓜尔曾经说过[1734],西尔佩里克掌权时的法兰克人属于自由民,当时曾有一位法官要求法兰克人必须缴税,后来国王离世,他逃进了教堂:“身为自由民的法兰克人,在西尔佩里克掌权时,是要缴税的”所以,法兰克人不是奴隶,且无须缴税

对于这段文字,迪波教士是如此解读的——当时的自由民其实是获得自由的奴隶,拉丁文ingenui的意思是无须缴税看到这种说法,没有哪个语法学家能心平气和ayhz8ヽccafftanchisdetributs这样的组词方式,比如afftanchisdesoins(无须照顾)、afftanchisdepeines(无须处罚)等,在法文中行得通,但在拉丁文中行不通ayhz8ヽccingenueatributes(无须缴税的自由民)、libertiniatributis(无须缴税的获释奴隶)这种模式会让人觉得非常奇怪

图尔的格雷瓜尔说,帕特尼乌斯认为强迫法兰克人缴税[1735],是自己被判死刑的原因迪波教士对这件事并不了解,只能胡乱猜测,生硬地说这是一种苛捐杂税[1736]

西哥特法有这样一条规定:如果一个蛮族人占有了一个罗马人的土地,法官必须让蛮族人将土地卖掉,以便继续收税由此我们可以知道,蛮族无须为土地纳税[1737]

只有让西哥特人纳税[1738],迪波教士的说法在逻辑上才是通顺的,所以他罔顾法律的本意,只以自己的假想为依据,说税赋从西哥特人在此处安家一直到此项法律颁布的这段时间内被抬高了,且只有罗马人需要缴税可是,难道不是只有阿杜安神甫有权随意安排历史大事吗?

为了证明罗马人要为自己的战争所得缴税,迪波教士又翻出了查士丁尼的法典[1739]作为证据[1740],并由此得出法兰克人也要为其采地或采地所得缴税的结论但是现在已经没有人再相信法兰克人会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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