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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九章 如何制定法律(7)

nxs8♟cc只有让民众知道发生了什么事,知道他杀掉窃贼时的详细情况,才能让当时的一切,比如神情、面色、情绪、沉默或者每句话,成为证据,以判定这位杀掉窃贼的人是否有罪wnxs8♟cc这种法令会对公民的安全和自由造成威胁,怎么能背着民众去做?

第十六节立法时要注意什么

多少关注一下立法模式,是每个有足够的才华为本国或别国立法的人应该做的事wnxs8♟cc

法律用词要简洁wnxs8♟cc短小精悍的十二铜表法连孩童都能背诵[1678],自然是其中的佼佼者wnxs8♟cc查士丁尼的《新法辑览》之所以遭到删减[1679],就是因为太长了wnxs8♟cc

法律用词要浅显直白,旁敲侧击永远比不上开门见山wnxs8♟cc在东罗马帝国,法律界没有王者,君主们说起话如文豪一般wnxs8♟cc辞藻华丽的法律,只会被人们当成一本夸张的书wnxs8♟cc

法律用词要精准到不会让任何人产生误解的程度wnxs8♟cc枢机主教黎塞留允许人们在国王面前控告大臣[1680],但若说的只是鸡毛蒜皮的小事,那么控告者将受到惩罚wnxs8♟cc一件事是不是大事是很难界定的,甲眼中的大事,在乙眼中或许根本不值一提,所以,人们就不会积极地指控他了wnxs8♟cc

按照霍诺尤斯法,如果有人买卖已获得自由的奴隶,让其重新变成农奴,或者让他感到不安,将被处死[1681]wnxs8♟cc一个人安心与否完全是他自己的感受,所以这类模糊不清的词也不应该用wnxs8♟cc

因为影响货币价值的因素非常多,在不同的时间,同等币值完全可以代表两种不同的价值,所以当法律要确定一个数量时,尽可能不要以金钱为标准wnxs8♟cc罗马那位莽汉的故事,我想大家都知道吧,他见到谁就打谁耳光,然后再按照十二铜表法给人二十五苏wnxs8♟cc

如果已经用清楚的言辞在法律中对某件事做了解释,再用含糊的词语就没必要了wnxs8♟cc路易十四的一项刑事法令[1682],明明已经将国王负责的案件逐一列明了,可在最后,偏偏加了一句“以及国王的法官一直负责的所有案件”,于是,又绕回刚刚脱离的独裁状态wnxs8♟cc

听闻在遵行习惯法的地方,有些原告直到宣判三四个月,甚至六个月之后,才提起上诉,查理七世表示[1683]这完全违背了国家的习惯法,于是下令只有在检察官徇私枉法、欺上瞒下[1684],或者确实存在某些关键、显著理由的情况下,才允许过期上诉,平时只能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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