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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二章 法之于货币的使用(9)

能简单地依靠法律进行。如果强行铸造新货币,在新旧货币更换的过程中,新货币虽然刚出来时是强势货币,但必将变成弱势货币,旧货币将成为强势货币。不过,所有的汇票都应该用新货币计算,因为旧货币虽然强势,却有条令禁止其流通,并陆续地全部上缴给铸币厂。

为便于计算,假设法国的旧埃居能够兑换六十荷兰格罗升,现在已经变成弱势货币,并有了标称六锂的新埃居,则新埃居的价值相对旧埃居减半,就是说,它现在只能兑换三十荷兰格罗升。从另一个角度看,确定汇率的依据,似乎应该是旧货币的价值,因为旧货币掌握在持有资金和汇票的银行家手里,总不能让他们去铸币厂兑换,况且,以旧换新意味着吃亏,他们也不愿意。因此,应该取新币价值和旧币价值的某个中间价值,来确定汇率。新币在贸易中流通开来,旧币就已然贬价,还有一个原因,就是从获利角度出发的银行家急着抛空手里的旧货币。于是,他们对旧币的价值不再太过在意,只要还能发挥作用,他们甚至忍痛用旧币还账。另一方面,新币则升值了,这体现在旧币换新币时,持有新币的银行家能够获得巨大好处。这种现象我们会在后面看到。因此,形势如我所说,要在新币与旧币之间确定汇率。银行家要想在这种情况下获利,可以把旧币先在国外运转一番,因为与旧币相应的汇率在国外能够为他们带来的利润都是实打实的,也就是说,他们在荷兰可以用旧埃居赚到许多格罗升。格罗升来到法国,同样能够换取许多埃居,因为新的汇率已经确定了,而且肯定比旧的低。

如果一个国家正在铸造新的货币,那么它所有旧的货币都会流入外国。假设旧埃居在法国与格罗升的汇率为1﹕45,而在荷兰为1﹕60,可是,用一张面值四十五格罗升的汇票换来的一埃居,拿到荷兰能够换来的格罗升数,同样是六十。银行家将通过这个过程获利。

于是只好采取新措施来克服这一弊端。这个铸造新币的国家,可以把大量旧货币运到需要跟它制定汇率的国家,并促进两国货币汇率的上涨。当然,事先要取得这个国家的信任。如能成功,新的三锂一埃居的价值大体与运送出来的旧币价值相等,即能够兑换同样数量的格罗升。我是考虑到运送旧币出国没有多大诱惑这一点才用“大体”两个字的,毕竟运送需要一笔开销,同时还有可能被没收,因此很可能没有人做,除非明显有显著的收益。

为求更加明白,这件事还有深入讨论的必要。现在假设有一位银行家,贝尔讷先生或国家愿意雇佣他,他开出的一些用到荷兰取款的汇票的汇率,比现行汇率高一、二或三格罗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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