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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九章 作为一个民族的普遍精神、习俗和行为原则(6)

配人的各项原则是怎样被某些立法者混淆的

法律从没有确立过作为习惯性行为的习俗和行为原则,也不能或不愿意确立它们

法律与习俗和行为原则的区别在于:法律确立规范的重点,是公民的行为;习俗确立规范的重点,是人的行为习俗关系到的,主要是内心活动;行为原则关系到的,主要是外在行为表现

这些东西如果共同纳入一个国家,可能有时会难以区分[829]莱库古只制定了一部法典就囊括了法律、习俗和行为原则这三者,中国的立法者也有这种表现

在斯巴达和中国,习俗代表法律,行为原则代表习俗,因此,我们不必奇怪他们的立法者混淆了法律、习俗和行为原则

让人民一直过太平日子,是中国立法者的主要目的他们提出的要求有:每个人都蒙受着他人的许多恩惠,也在某一方面依赖他人,这些时刻不能忘记,且要做到人与人之间互相尊敬中国立法者为达到这一目标所制定的礼仪规范,涵盖范围达到了最广

中国的一个良好办法是,让村民[830]和地位高贵者同样有教养这样一来,人民宽厚的性情就养成了,太平景象和社会秩序得到维持,凶狠之心所产生的一切邪恶,也随之消除了不用教养规范来加以约束,的确无异于对邪恶的放纵

就这一点说,教养比礼貌重要;礼貌会成全他人的邪恶,而如果一个人有了教养,其邪恶就不会显露出来教养对人与人交往的作用,如同是一道墙,人们之间的互相侵蚀,被它制止住了

在习俗方面,制定了严格制度的莱库古却没有忽略教养他所采取的鼓舞人民的手段,是好战精神有些人总是扮演着施惩者和被惩者、教导者和被教导者的双重身份他们纯朴而坚毅,互相之间的关系其实是报以美德,而非互相尊重

第十七节中国政体的特色

中国立法者不仅做了这些[831]宗教、法律、习俗和行为原则这些东西,被中国立法者糅合成了伦理与美德所谓的礼仪,指的就是有关宗教、法律、习俗和行为原则的训导,由于对礼仪最严格的遵守,中国的政体取得了了不起的成功中国人对礼仪的学习,主要是在年轻的时候,而对礼仪的践行则毕其一生礼仪的教授工作由文人去做,倡导工作则由官员负责礼仪包含了生活的每个方面和一切细节中国人想要十分太平的生活,找到恪遵礼仪的方法即可

中国相当复杂的书法,使中国人为了全身心投入礼仪而耗费了大半辈子[832]的时间,因为礼仪充满了需要认读的书籍相比知识性的东西,礼仪具有更强的说服力,因而更容易打动人心,因为它没有任何宗教成分,完全由简单的日常行为准则组成由于这两个原因,礼仪轻而易举地深入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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