样爱自己姐妹的孩子[761];如果人质是自己的外甥或外甥女,他们更愿意接手在某些人看来,这是一种更亲密而神圣的关系”这也正是法兰克君主对自己姐妹及其孩子的特别关爱,经常出现在早期历史学家[762]著述当中的原因既然被视如己出,这些子女也会像看待亲生母亲一样看待自己的舅妈
萨利克法的另外一些条文也解释了姨母比姑姑更受重视的原因,这些条文说,应由男方的亲属来监护丈夫死后的遗孀[763]至于这个监护人的性别,萨利克法又规定首选女性这也符合事实,嫁到丈夫家的女人依然会选择亲近女性亲属,对男性亲属本能地疏远此外,法律允许一个由于杀人而被判罚金却无力偿付的男人[764]上缴全部财产,并由其亲属补上差额;亲属补罚金的顺序,先是其父母和兄弟,然后是除以上两者之外最亲的舅母理所当然的,在承担责任时,优先交给这种亲属
萨利克法规定,排在父亲的姐妹之后的继承人,是亲缘上最近的一位男性,但不包括五服[765]之外的亲戚如此一来,即便是女性,只要她在第五顺序,也比第六顺序的男性优先享有继承权这一点的详细阐述,可见诸利普埃尔法兰克人的法律,该法律准确解释了萨利克法[766]中关于可继承遗产的章节——那是一个条款接着一个条款的解释,衔接得十分紧密
萨利克法规定,只有儿子才能继承萨利克土地,而女儿不行然而,这不是说所有女儿都永远无权继承萨利克土地只有她们有兄弟时才不允许她们继承要证明这一点对我来说是一件很容易的事:
1.萨利克法已经十分清楚地写明了这一点,即规定,只有男子才能拥有萨利克土地,女性要排除在外它紧接着说:“亦即应由儿子来继承父亲的遗产”这是对前一条款的解释和限定
2.利普埃尔法兰克法不仅清楚解释了萨利克法的条文,还仿照——其实是一模一样——萨利克法,专门叙述了可继承遗产[767]
3.日耳曼是这些蛮族的共同来源由于具有几乎完全一样的精神这一重要原因,他们制定了互相补充、印证的法律萨克逊法[768]规定,父母的全部遗产,一般只传给儿子,不传女儿,除非没有儿子
4.按照萨利克法,男子的存在会将女子排出继承范围之外,就是说,如果父母既有儿子又有女儿,则只能由儿子来继承其全部遗产我们在两份法式中[769]都读到了对这一情况的论述
5.而另一份法式[770]则表明对女儿的排斥只是在有兄弟的时候,相比孙子,女儿优先享有继承权
6.墨洛温王朝时期妇女们的土地和财产,一次次见诸史书、法式、财产或遗产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