利既然已经为夫妻双方同等享有,那么,在双方想要分手时,就更有理由互相协商达成一致了因此,离婚权的安排,更是十二铜表法的杰作,至少是它的一个产物
法律自身的性质决定它完全不要求双方给出离婚的理由[711],因为既然离婚,则说明是互相讨厌对方之后的选择,而互相讨厌是最有力的一条离婚理由但是,如果是休婚,必须给出理由(因为有一方是被迫接受的)
罗马男人有权休掉自己的妻子,但这项权利在卡维留斯·鲁伽之前的五百二十年里[712]从来没有人使用过这件事情在我看来太假了,然而迪奥尼西奥斯·哈瑞凯纳斯[713]、瓦列利乌斯·马克西姆斯[714]和奥卢斯·格利乌斯[715]都曾提到过加维里乌斯·鲁伽休妻的理由,就是不能生育法律赋予了全体人民这项权利,敢于行使的人却一个也没有,这实在是太奇怪了明白了人类精神的本质就会发觉这里面的怪诞科里奥努拉斯被放逐,在动身之前他嘱咐妻子改嫁,而且那个男人一定要比他强前面已说明,罗慕洛斯法的适用范围,由于十二铜表法和罗马习俗而扩大了许多,然而,如果没有一个人去行使休婚权,再进行这种扩大,不就是多此一举吗?况且,公民们从不休婚,或许是笃信占卜的结果,但是,罗马立法者们对占卜的信任,不会因此而减少,既然如此,再制定不断败坏罗马人习俗的法律,就是毫无理由的
上面已经给出君主法规定[716]的允许休妻的三种情况,另外普鲁塔克还写道[717]:“君主法又规定,如果是在其他情况下休妻,则必须把自己的财产平分给妻子和塞莱丝[718]”对比这两段话就会发现,上述传说其实并无任何奥妙结合后面的规定来看,只要甘愿接受处罚,休妻是什么时候都可以的从来没有人休妻[719]的情况,发生在卡维利乌斯·鲁伽,普鲁塔克的记述又告诉我们,在罗慕洛斯法颁布后的两百三十年[720],亦即在十二铜表法之前的七十一年,鲁伽因妻子不能生育而休掉她的事才发生所以说休婚权因十二铜表法得到加强,理由也更加丰富
上述作者们为卡维利乌斯·鲁伽辩护说,他爱自己的妻子,但其妻未能生养孩子,于是,监察官为了让鲁伽能为共和国增添人才而让他立誓必须休妻然而,罗马民众为此事谴责了鲁伽要理解人们憎恶他的真正原因,必须先了解罗马人的天性在民众看来,休妻并非有违道义;休妻绝不是讨厌和抛弃他的理由问题在于他对监察官立下的誓言,即为了给共和国增添人口而以未能生养为由休妻,因为在民众看来,监察官想借此更加禁锢人民关于人民对此类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