同不一样,我们至少能赚三百万”
袁华的合同中公司和艺人的分成是二八,当初拿出这个方案是想试试袁华的深浅,谁想到埋了雷
消愁,成都,向我这样的人,三首火歌出现,还赢了夏洛,公司不得不帮他发专辑
三张专辑已经发出去了,随着谁是歌王的播出,销量很好,赚了一大笔
但也只是袁华赚了一大笔,公司分到的钱除了营销,制作,宣传费用,没赚多少
如果合同不一样的话,那就不会是今天局面
PS:被拉着打麻将去了,今天更得有点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