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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十章 某不知名普信男爵(2)

到那么偏远的一个城堡

但是自从加罗塞横空出世夺得子爵之位,把整个家族都带领着成了子爵家族并且打下一大块地盘之后,加罗塞这一支就成了家族嫡系

纳森格的爵位体系很简单很粗暴很无脑,估计跟那位国王不认真治理有关,也跟位面探索有关

毕竟还有无尽位面等着贵族们探索,谁会把精力继续放在区区几块子爵领上呢?

“小林可,我们走!”

进了城一段距离,人开始多起来,嘈杂喧闹,芙隆抱着林可就从车上跳下去

约翰和尼克斯也跟着,还有两个卫兵队的一组和二组组长跟着他们保护

林可很抗拒被抱,不过芙隆很喜欢抱他,还喜欢捏他脸蛋,他也只能受着

“嗯……带你看什么呢……对了!我们先去杂乱街看看!”

芙隆兴致冲冲地往一个地方跑去,就像关久了的小姑娘

林可晃里晃荡的,不由得拍了拍芙隆:“母亲,你放我下来自己走”

后面的约翰、尼克斯和卫兵组长等人低着头,装作没看到的样子

他们可很少能看到自家少爷像个孩子一样被抱着

平时在他们眼里,少爷就是“注定伟大的职业者”、“天赋耀眼的同学”和“严厉的训练官”

或许也只有在芙隆夫人眼里,少爷依旧是一个六岁生日都还没过的孩子吧

“到了!”

小跑了一会儿,芙隆有点喘,于是把林可放了下来:“小林可,你已经六岁了,要学会自己走路知道吗?累死啦……”

不是,女士,你好不讲理

“听到了”林可无奈点点头,奶声奶气的

“好了,走吧!”

芙隆满意地捏了捏林可的脸蛋,然后拉着他往里走

杂乱街是一条类似于百货街的地方,什么东西都有人买卖,什么样的人这里都有

比如一些蹲在街角把玩着锋利小刀的小混混,他们一般是小偷、盗贼,有时也可以身份转换成强盗

还有一些头戴兜帽、行色匆匆的人,显然就是有贵重物品想要卖出去或者买回来

还有一些面露风霜的旅者,一些街边乞讨和卖艺的行者,一些神色警惕的卫兵……

人很多很杂,林可也在感知周边,卫兵也是,包括约翰和尼克斯也是一脸警惕地环顾四周

只有某个傻姑娘……

“哇,林可你快看你快看,他们在喷火!”

“哇!那个人跳得好高!”

“哇,好可爱的猫!”

“哇……”

要不是人很多,芙隆都快蹦蹦跳跳起来了

简直就像林可牵着芙隆,而不是芙隆牵着林可

“嗷呜!!”

“嘎嘎!”

“吱吱吱……”

那边还有一个类似于宠物店的地方,门前几大个铁笼子,其中关着各种野兽,倒是没看到魔兽

“走,小林可,我带你去看动物!”

芙隆拉着林可往那边走,仿佛是林可想看动物一样

得益于他们身上穿着大红色花纹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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