刚买的那几天拍了一下夜晚酒吧街的红男绿女,外加去了一趟故宫,就再也没在室外用过bige9ヽcc
不用的主要原因在于,一个人举着相机在大街上拍,还要时不时地自言自语,面对别人投来的目光感觉很羞耻,拉不下这张脸bige9ヽcc
看别人的视频感觉挺简单,但当自己举着个相机拍东西才发现,看和做完全是两码事bige9ヽcc
而且拍一个有质量有内容的短视频,并没有想象中的那么简单,一个不到十分钟的短视频,从开始构思题材到拍摄素材加上最终的剪辑,不顺利的话一周的时间都搞不定bige9ヽcc
所以之前孟时的vloger事业,因为脸皮不够厚还有懒狗属性,还没有开始就直接宣告结束了bige9ヽcc
当时注册的哔站账号,之后上传的也都是翻唱歌曲的视频bige9ヽcc
而如今的孟时脸皮厚,其他人投来的目光对他没有丝毫的影响bige9ヽcc
就像现在,谁看他,他就对着谁点头微笑,反正四目相对先别过头的不会是他bige9ヽcc
至于对方会不会觉这人是不是有病,那就不关他的事了bige9ヽcc
简单的概括一下,这叫不要脸……呸,叫不自闭bige9ヽcc
成功的把几个一直瞟过来的目光抓住,并且把对方笑自闭后,大步向胡同里走去bige9ヽcc
眯起眼睛看着被太阳晒的泛光的地面,孟时对今天出门选择的衣服感到很满意bige9ヽcc
他现在穿着松垮垮的白色跨栏背心、土灰色的宽大五分裤,背着一个小的双肩包,脚下蹬的是一双夹脚拖鞋bige9ヽcc
举着相机对着自己上下拍了一下,笑道:“我现在这个造型是不是很有夏天的感觉,背心和大裤衩是昨晚剪完头发之后,在夜市的摊上买的,摆摊的大姐沉迷于我的美色,两套才要了二十五块钱bige9ヽcc”
“这个价钱,大姐可能有点小赚,但我绝对不亏bige9ヽcc”
孟时边走边拍,移动镜头拍着脚下鳄鱼牌黑白花纹的夹脚拖鞋,说道:“我这双拖鞋南方的朋友可能会有印象,舒服又耐艹,强烈推荐bige9ヽcc”
拖鞋是从家里带来的,刚上高中时候买的,现在高中毕业已经两年还没坏bige9ヽcc
不过脚趾和后跟位置已经被磨出了凹陷下去的脚丫子形状,拖鞋底部也整体薄了一层,看着有些寒碜,但穿着真的很安脚bige9ヽcc
说着,孟时到了胡同口的树荫下bige9ヽcc
下午两点多,天正热的时候bige9ヽcc
就走这么短短的一小段距离,背心胸前和背后已经被汗弄得贴在身体上,提溜着领口,前后摆动煽了一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