条,《安德里条约》从未说过此事——原注
[2052]巴吕兹版《敕令汇编》第一卷第174页“不属于任何领主的自由民可以在三兄弟中随便选择一个”另见巴吕兹版《敕令汇编》第686页所载,837年这位帝王颁布的分地文件的第6页——原注
[2053]巴吕兹版《敕令汇编》第一卷第486页,811年敕令第七条和第八条;巴吕兹版《敕令汇编》第一卷第490页,812年敕令第一条;巴吕兹版《敕令汇编》第三章第九篇所载807年敕令:“自由民如果拥有四个份地,或者得到了四个份地的赏赐,应当准备好独自或者和他的领主一同过去”——原注
[2054]载于《伦巴第法》第三章第九篇,793年敕令——原注
[2055]此项协议是847年签署的,在《赏赐记录》中,作者奥比尔·莱梅尔对这件事进行了记述另见巴吕兹版《敕令汇编》第二卷第42页“美茵兹大会”——原注
[2056]拉丁文为——原注
[2057]《通告》第二条:“在我们的国家,自由民可以选择任何人,我和我的臣子都行,做自己的领主”——原注
[2058]877年敕令,第五十三篇,第九条和第十条“于基耶茨,若发生在我的附庸身上,也照此办理”在同年的同一个地方还颁布了另外一条敕令,其中的第三条和这条敕令有一定的关联性——原注
[2059]“只要从领主那里得到赏赐,就算只值一苏,也得不离不弃”载于813年艾克斯拉沙佩勒敕令第十六条另见百彬783年敕令第五条——原注
[2060]参见856年卡里西亚敕令第十条和第十三条,巴吕兹版《敕令汇编》第二卷第83页可见在这份文件中,国王、世俗领主和教会领主达成共识:“如果你们的附庸中有人对当前的领主不满,想换一个领主,你们不能妨碍他去寻找新的领主,应当平心静气地让他离开,祝他能够平安顺利地得到自己想要的,他的新领主可以给他他想要的”——原注
[2061]757年敕令第六条,载于巴吕兹版《敕令汇编》第181页——原注
[2062]《采地概要》第一章第一节——原注
[2063]起码意大利和日耳曼尼亚如此——原注
[2064]《采地概要》第一章第一节——原注
[2065]《采地概要》第一章第一节——原注
[2066]802年敕令第七条,参见巴吕兹版《敕令汇编》第365页——原注
[2067]美因兹敕令847年敕令,参见巴吕兹版《敕令汇编》第42页——原注
[2068]参见巴吕兹版《敕令汇编》第42页所载,美因兹847年敕令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