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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十章 法兰克人在法律方面的封建思想与构建君主政体的联系(10)

成了罗马皇帝的翻版,不仅如此,他们甚至完全遵循了罗马帝国的行政体系[1753]这些作者看到加洛林王朝时期征收的税赋因为某些突发情况或改变而变成了另外一种税[1754],就推断这些税赋和罗马人过去的税赋毫无二致国王的权力因为近代的某些规则而变得不可侵犯,他们看到此种情况,便说这种税赋和罗马过去的税一样不受国王天然权力的制约,所以绝对属于侵犯他们的言论,我准备只说这些,不做更多说明了

将现代的各种概念无一例外地放到早已逝去的古代,这种解读方式是造成误解的根源,会造成极为严重的后果埃及祭司曾经和梭伦说过一句话:“啊,雅典人,你们还没长大”我想将这句话送给那些试图为各种旧事物赋予现代特性的人

第十五节征税的对象只有奴隶,没有自由民

某些规定显示,向农奴征税的既有国王,又有神职人员和领主维利斯敕令表明国王征收此种税赋,蛮族法典[1755]表明神职人员征收此种税赋,查理曼的相关条令[1756]表明领主征收此种税赋这些被叫作“税”的税赋,不是财政税,而是经济税;完全是个人性质的,和公共税收毫无关系

以农奴为征收对象的这种税是税赋的一种,这点我在前面已经说过了通过马库尔弗的一项规定,大家可以知道这种说法是正确的,这份文件含有国王的一项规定:没有在纳税登记簿中登记名字的天然的自由民,可以成为教士[1757]查理曼曾向自己派驻撒克逊的一位伯爵下令说,既然撒克逊人信仰基督教,那么可以赐予他们自由这道敕令,事实上也是一项自由宪章[1758],同样可以证明我的观点查理曼让公民重新获得自由,让他们不用继续缴税[1759]所以,就像自由民的身份意味着不需要缴税一样,奴隶的身份意味着需要缴税

查理曼还有另外一道让流落法兰西的西班牙人获益的敕令[1760],按照这道敕令,伯爵们无权向这些西班牙人收税,也不能侵占他们的土地在法兰西,外国人一直被当作奴隶,这是人人皆知的,可查理曼却要求人们将他们当作自由民,不仅如此,还为他们提供土地,且无须他们缴税

秃头查理也有一道敕令为西班牙人提供了好处,按照这道敕令,西班牙人和法兰克人享受同等待遇,且无须缴税由此可知,自由民确实无须缴税

有些国王或教会的垦荒者为了避税,便将自己份地内的土地卖给了教士或与之地位相当的人,只留个茅屋给自己珀斯特敕令第三十条要求人们恢复旧状,以遏制此种弊端由此可知,税确实是以奴隶为征收对象的一种赋

这造成了另外一种情况:在法兰西王国,没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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