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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十一章 法兰克人的封建法律体系与法兰克君主制发生重大变革之间有何关联(28)

采地变成永久性的,领主为了提高收入,为了让尚未长大的继承人在战斗的环境中成长起来,通常不会在继承人尚未长大时将采地交给他[2093]习惯法中的幼年贵族监护权指的就是这个,它和普通监护权所遵循的原则完全不同

在采地只能持有一代时,为了获得采地,人们选择交出自己的土地,就像现在的附庸要行臣服礼一般,想让采地所有权得到承认,人们必须在令牌前举办仪式对采地进行交接无论是伯爵,还是国王的特使,我们在外省从未见过有人向他们行臣服礼,我们在敕令中看到的这些官员的任命书告诉我们,这并不是他们的义务偶尔会有当地所有百姓在他们的要求下集体宣誓效忠的情况[2094],但这种誓言和臣服礼上的誓言——后者出现的时间晚于前者——在性质上,差异极大臣服礼宣誓效忠和臣服礼截然不同[2095],它是一种表忠心的行为,既可以发生在臣服礼之前,也可以发生在臣服礼之后,而且也不是所有的臣服礼都能用,它在气氛上,也不如臣服礼严肃

伯爵和国王的特使如果怀疑某些人不够忠诚,可以让他们承诺绝不动摇[2096],有时国王之间也会出现此种承诺,所以它和臣服礼是两回事[2097]

叙热院长说[2098],在古代,领主向法兰西国王行臣服礼时,国王通常坐在一把特定的椅子上,而达戈贝尔就有这样一把椅子,他在说这番话的时候,不管是措辞,还是思维明显都停留在那个时代

对于附庸关系予以正式承认,在过去非常少见,可是当采地变成继承制,领主和附庸就需要通过这种方式来明确双方在未来世代相传的义务,于是这种行为不仅有了固定的礼节和众多程序,还要办得声势浩大

百彬在其执政期间将很多赏赐变成了永久赐予,这点我在前面已经说过了,我之所以认为臣服礼是从这个时代开始的,原因就在这里但是,我并没有鲁莽地提出这一观点,我有个前提性的假设——撰写古代法兰西年鉴的那些人不是傻瓜按照他们的说法,巴伐利亚公爵塔西庸是按照当时人们习惯性的做法,向百彬国王[2099]行效忠之礼的[2100]

第三十四节对上一问题的补充

在采地可以收回或只能拥有一代时,在公民法中几乎找不到和采地有关的法律条令,因为采地在当时几乎和政治法没什么关系可是,当采地成为世袭制,既能分送也能转让或售卖,政治法和公民法就全都有适用性了说采地适用于政治法,是因为采地是军事义务的首要执行者;说采地适用于公民法,是因为采地也是一种商品公民法中关于采地的相关条款,就是这样产生的

在采地成为世袭制之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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