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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63章 瓮中捉鳖(4)

少则三年五载,多则十年八年,念在你们是初犯,老实交代,或许我们在大人面前为你们减刑。”

带头那人一看,慌了神,“我们是合法示威,我们有集会权!我们受大明律的保护!”

赵行道,“大明律可没让你们抢衙门!”

“你们这是钓鱼执法!我们要申请讼师!”

丁一道:“把他记住,聚众带头闹事,罪加一等。”

(最近家里有点事儿,本想请假,出差在酒店更一章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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